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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堡:伊斯兰意识形态委员会主席拉吉布·侯赛因·纳伊米博士明确表示,暴民司法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它既不符合伊斯兰教义,也不合法。
在与媒体的非正式交谈中,拉吉布·侯赛因·纳伊米博士强调,无论是亵渎先知、圣训、圣侣还是古兰经,惩罚被告的权力都在国家手中,国家已经建立了法律程序。没有人有权把法律掌握在自己手中。
他提到,在宣布杀害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的法特瓦为haram(禁止)之后,他收到了威胁。他强调了提高对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意识的重要性。
他补充说,亵渎法是存在的,惩罚也已经明确,但尽管如此,像锡亚尔科特、斯瓦特和萨戈达这样的不幸事件仍在继续发生。亵渎法规定了四种不同的惩罚,包括死刑。
根据Raghib Hussain Naeemi博士的说法,对亵渎先知穆罕默德(PBUH)的人的法律惩罚是死刑,亵渎《古兰经》可判处终身监禁,违反《反卡迪亚尼条例》可判处三年监禁。侮辱先知,同伴,和Ahl al-Bayt的惩罚是7年监禁。没有人有权对亵渎先知(愿主福安之)的人发出追杀令。
他还说,他的父亲阿拉玛·萨法拉兹·纳埃米(Allama Sarfaraz Naeemi)因发布反对袭击清真寺和神社的教令以及谴责大规模杀戮而殉道。他宣布杀死首席大法官的法特瓦是违反伊斯兰教和违宪的,并表示没有人有权发布这样的法特瓦,因此遭到了强烈的反对。
他收到了400到500条威胁信息,严重到无法形容。对杀人或试图通过自己掌握法律来伸张正义的人发布法特瓦是不符合伊斯兰教的,也是违宪的。由于缺乏宽容,人们在宗教问题上不愿意听道理,即使有人意识到亵渎,他们也没有权利惩罚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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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4条)
我是三串号的签约作者“长金胜”!
希望本篇文章《CII首席分享向CJP发出反对杀戮威胁法特瓦后的经历》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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